一、企业向市工商局窗口咨询。
二、市工商局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。
三、市财政局:办理《代理记账许可证书》。
四、市工商局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。
五、市公安局窗口:刻制印章核准。
六、国税一分局、市地税一分局窗口:办理纳税鉴定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
七、市人力资源中心就业管理窗口:办理劳动录用备案。
八、市人力资源中心社保窗口: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。
企业向市工商局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
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
市工商局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企业《营业执照》
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
备注: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企业在市工商局窗口办理,注册资金1000万以下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