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—购买本地新建自住住房
徐州市

0

到现场次数 

3工作日

法定办结时限

1工作日

承诺办结时限

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—购买本地新建自住住房
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>
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编码 12320300466543007T3321017013000
业务办理项编码 12320300466543007T332101701300001
办理材料
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
1

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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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购房款发票

其他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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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婚姻关系证明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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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户口簿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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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直系亲属关系证明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非必要

查看更多
6

身份证件

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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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

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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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
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

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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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
银行借记卡(存折)

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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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
1 初审 0工作日 初审: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,携带1.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扫描首页、买受人信息页、买受人与开发商签约页);2.首付款发票;3.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;4.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关系证明等至中心业务窗口进行初审,初审人员进行提取人资格核验,输入资料后,提交复审。
2 复审 0工作日 复审人员经过复审后,合格的即时予以办理,须上报审核的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,由受理部门填报《提取业务容缺受理审批表》,经审批后办理。
3 发放 1工作日 经复审合格的提取业务,即时办理,将公积金划入职工银行卡,上报的审核业务,经审批后予以发放。
办理地点
  • 彭城路81号泉山管理部一楼大厅;云龙区民祥路1号(尚景名庭)云龙管理部一楼大厅;环城路167号北江大厦鼓楼管理部一楼大厅;铜山区北京北路29号铜山管理部一楼大厅;贾汪区泓福路御龙山水综合楼1号贾汪管理部一楼大厅;丰县工农南路金色家园B16-1-109丰县管理部一楼大厅;沛县汤沐中路 11-1号帝都大厦一楼沛县管理部一楼大厅;邳州市民主路112号凯旋花园6号楼邳州管理部一楼大厅;新沂市钟吾南路19号辰华丽都苑28号楼新沂管理部一楼大厅;睢宁县永安路22号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0-B12窗口;云龙区龙湖南路11号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B010-B105;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A01-A07号窗口。
咨询方式
  • 电话:0516-12329,信件: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地址:徐州市彭城路81号;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(gjj.xz.gov.cn)政民互动-我要咨询版块
监督投诉
  •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电话:0516-12345 信件: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,地址:徐州市彭城路8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