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类型 | 其他行政权力 | 实施编码 | 12320300466543007T3321017013000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2320300466543007T332101701300001 |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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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|
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2 |
购房款发票 |
其他 | 1份 | 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3 |
婚姻关系证明 |
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非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4 |
户口簿 |
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非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5 |
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|
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非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6 |
身份证件 |
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7 |
受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|
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非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8 |
监护人身份证件及监护人证明 |
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非必要 | 无 |
查看更多 | |
9 |
银行借记卡(存折) |
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非必要 | 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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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 环节名称 | 办理时限 | 审批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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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初审 | 0工作日 | 初审: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,携带1.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扫描首页、买受人信息页、买受人与开发商签约页);2.首付款发票;3.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Ⅰ类借记卡;4.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关系证明等至中心业务窗口进行初审,初审人员进行提取人资格核验,输入资料后,提交复审。 |
2 | 复审 | 0工作日 | 复审人员经过复审后,合格的即时予以办理,须上报审核的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,由受理部门填报《提取业务容缺受理审批表》,经审批后办理。 |
3 | 发放 | 1工作日 | 经复审合格的提取业务,即时办理,将公积金划入职工银行卡,上报的审核业务,经审批后予以发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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